一、宗旨:響應國家體育運動發展政策、推動水域活動普及性,提升國人親水觀念,減少溺水事故,
豐富國人正當休閒水域活動,培育對獨木舟運動知能及專業能力,培養水域專業教練人才及師資。
二、目的:
(一) 配合行政院海洋委員會『向海致敬』政策,推廣水域遊憩活運動,培養水域遊憩專業人才及師資。
(二) 推廣獨木舟水上遊憩活動,提升國人水域活動參與度,藉由獨木舟活動提升民眾水域活動安全意識。
(三) 藉由活動加強學員對於水域活動的相關知識,並提升學員在水域活動的安全意識及緊急處理能力。
三、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二)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獨木舟委員會、澎湖縣水中運動協會
(三) 協辦單位: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台東縣東河國小
四、講習日期:110 年 05 月 29(六)至 110 年 05 月 31 日(一),共計 3 日,訓練時數 24 小時。五、講習地點:
(一) 學科上課地點:台東縣東河國小
(二) 術科上課地點:馬武窟溪、金樽漁港六、課程內容:如附件課程規劃表。
七、招生人數:20 人。八、報名資格:
(一) 年滿 18 歲,高級中學(含同等學力)以上畢業者,具有獨木舟活動經驗(需提出體驗活動紀錄)
且對海洋休閒運動有興趣者(協會推薦者優先錄取)。
(二) 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戶籍地警察單位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
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110 年起,新增規定】。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判刑確定,不受理報名:
1. 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 犯殺人罪。
5. 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九、報名費:新台幣 4,000 元,含保險、證照費、講師費、助教費、場地租賃費、器材租賃及運費、午餐便當等),
中途退訓或未參與全程訓練者,不予退費。【匯款資訊】:中華郵政 (700) 024-1068-030-4845
十、報名方法:敬請網路報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所有資料。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 110 年 5 月21 日。
十一、 洽詢專線:陳正國教練 0937603940,Line ID:chimeboy,E-mail:chimeboy@gmai.com
十二、 注意事項:
(一) 承辦單位提供講習所需獨木舟裝備及器材,學員請自備防曬衣、盥洗用具及防曬用品等。
(二) 講習期間,交通住宿自理。
十三、 附則:
(一) 講習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建立教練三級制度規定辦理。
(二) 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 70 分以上為及格。
(三) 講習期間未參加學科測驗或教學實習者,不發給證照。
(四) 教學實習項目,由承辦單位訂定,於實習期間不予支薪,承辦單位供應便當、飲用水及保險。
(五) 證照年限: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發丙級運動教練證,
有效期限四年,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參加專業進修
十四、 聲明條款【主辦單位保有以下最後決定權】:
(一)報名人員得否參訓。
(二)因天候狀況或非人為因素,致講習會日期需更動,得提前或延後辦理。
(三)講習會如因報名人數不足,保有開班與否決定權。
(四)總教練及講師,保有課程及上課地點調整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