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落實海洋國家概念、推動水域活動普及性,培育對 SUP立式划槳運動知能及儲備專業教練能力。
二、講習目的:
(一)配合行政院海洋委員會『向海致敬』政策,推廣水域遊憩 活運動,培養水域遊憩專業人才及師資。
(二)推廣 SUP 水上遊憩活動,提升國人水域活動參與度,藉由 SUP 活動提升民眾水域活動安全意識。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水上摩托車安全教育推廣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屏東科技大學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SUP 立式划槳委員會
六、講習日期:109 年10月 17~18、24 日(週六、日及教學實習 1 日,共計 3 日,訓練時數合計 24 小時)。
七、講習地點及相關事項:
(一)學科:屏東縣大鵬灣戲湖咖啡廣場(大鵬灣潮口平台內)
(二)術科:屏東縣大鵬灣戲湖水域以及外海水域。
(三)教學實習地點:由承辦單位於課程結束後之指定日期(假日) 實習【8 小時】。
八、講習內容:【如課程表】
九、招生人數:30 人。
十、報名資格:年滿 18 歲,高中以上畢業,身體健康,對水域休閒運動有興趣者。
十一、報名費:
(一)每人 4500 元(含保險、證照費、講師費、助教費、場地租賃費、
器材租賃及運費、IRB 油資、午餐便當及礦泉水等),中途退訓
或未參與全程訓練者,不予退費。
(二)承辦單位提供講習學員所需 SUP 裝備及器材,自備防曬衣、水母
衣、手套、盥洗用具及防曬用品等。
(三)講習期間,交通住宿自理。
十二、報名截止日期:109 年 9 月 26 日中午 1200 時前。
十三、報名繳交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
(一)報名表+切結書【電子檔】
(二)報名費 4500 元,繳費窗口: 林靜宜 0982282216
(三)護照或身分證大頭照【電子檔】
(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電子檔】
(五)現場繳交~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一個【貼好郵票,書寫收件人及收件地址】。
十四、報名洽詢專線:林靜宜 0982282216 lincy622@gmail.com
十五、附 則:
(一)講習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建立教練三級制度規定辦理。
(二)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 70 分以上為及格。
(三)講習期間未參加學科測驗或教學實習者,不發給證照。
(四)結訓成績及格人員,由承辦單位於指定日期【假日】擔任教學實習 8 小時。
(五)教學實習項目,由承辦單位訂定,於實習期間不予支薪,承辦單位供應便當、飲用水及保險。
十六、聲明條款【主辦單位保有以下最後決定權】:
(一)報名人員得否參訓。
(二)因天候狀況或非人為因素,致講習會日期需更動,得提前或延後辦理。
(三)講習會如因報名人數不足,保有開班與否決定權。
(四)教學實習 8 小時,保有指定日期及考核項目決定權。
(五)總教練及講師,保有課程及上課地點調整決定權。
十七、證照年限: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發丙級運動教練證,
有效期限四年。持照人應 於有效期限參加專業進修並於效期屆滿 3 個月前申請換發新 證;逾期未換者
,證照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