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加強本校學生水域安全認知、落實海洋國家概念、推動水域遊憩運動知能與培育專業教練能力。
二、講習目的:
(一)配合行政院海洋委員會『向海致敬』政策,推廣水域遊憩運動,培養水域遊憩專業人才及師資。
(二)推廣SUP水上遊憩運動,提升國人水域運動參與度,藉由SUP運動提升民眾水域運動安全意識。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本會立式划槳(SUP)委員會、本會水上摩托車安全教育推廣訓練委員會、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五、講習日期:110年11月20-21日(週六、日) 教學實習日:110年11月27日(六) 總計訓練時數合計24小時。
六、講習地點及相關事項:
(一)學科: 屏東縣大鵬灣戲湖水域。
(二)術科:屏東縣大鵬灣戲湖水域。
(三)教學實習地點:由承辦單位於課程結束後之指定日期
(110年11月27日)實習【8小時】。
七、講習內容:【如課程表】
八、招生人數:30人。
九、報名資格:
(一)年滿18歲,高級中學(含同等學力)以上畢業者。
(二)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2-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2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2-3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2-4 犯殺人罪。
2-5 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三)以人文學院研究生及大四學生為優先,未達30人則開放外系師生參加。且需稍熟悉水性、身體健康、對水域遊憩運動有興趣者。
十、相關報名費:
(一)免報名費,由人文學院支應相關費用(含保險、證照費、講師費、助教費、場地租賃費、器材租賃及運費、安全維護等)。
(二)需繳交保證金500元整,中途退訓或未參與全程訓練者,不予退費。
(三)參加學員需自備防曬衣、水母衣、手套、盥洗用具及防曬用品等。
十一、報名截止日期:110年11月10日中午12:00時前,額滿為止。
十二、報名繳交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
(一)【相關電子檔】
1.報名表+切結書
2.護照或身分證大頭照(近三個月內大頭照,不可翻拍)
3.身份證正反面
4.學生證正反面
以上資料請mail至ailleenc29@gmail.com信箱,主旨:報名SUP證照講習-報名者姓名。
(二)【實體檔案】
1.報名表+切結書(親簽)
2.護照或身分證1吋大頭照
3.良民證(可後補)
4.保證金500元
5.午餐費240元(自理者無需繳交)
以上資料請繳交至人文學院辦公室陳小姐。
十三、相關洽詢專線:陳小姐08-7703202#7606,電子信箱ailleenc29@gmail.com,或親洽人文學院辦公室。
十四、附 則:
(一)講習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建立教練三級制度規定辦理。
(二)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70分以上為及格,取得SUP(立槳運動) 丙級教練資格。
(三)講習期間未參加學科測驗或教學實習者,不發給證照。
(四)結訓成績及格人員,由承辦單位於指定日期【假日】擔任教學實習8小時。
(五)教學實習項目,由承辦單位訂定,於實習期間不予支薪,承辦單位供應保險。
十五、聲明條款【主辦單位保有以下最後決定權】:
(一)報名人員得否參訓。
(二)因天候狀況或非人為因素,致講習會日期需更動,得提前或延後辦理。總教練及講師,保有課程及上課地點調整決定權。
(三)講習會如因報名人數不足,保有開班與否決定權。
(四)教學實習8小時,保有指定日期及考核項目決定權。
(五) 保有審核資格之權利。
十六、證照年限: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發丙級運動教練證,有效期限四年。
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內參加專業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