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引用國際衝浪認證系統等級辦理。
二、宗旨:提升民眾體適能、倡導愛海親海觀念,加強水域運動發展普及性及豐富性,培育衝浪運動人才,發展海洋經濟概念。
三、目標:(一)了解衝浪安全、衝浪自救救人、海流、海浪、海象。
(二)學會衝浪基礎動作及自我體驗能力:出海、划水、越浪、轉板、等浪、選浪、起乘(左或右),人體衝浪。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五、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衝浪委員會。
六、講習日期: 107年 4月14日、15日,共計2日。
七、講習地點:旗津;蚵仔寮。
八、講習內容:講習課程表(如附件一)
九、實施方式:
(一) 運用精美簡報室內集中式教學及介紹。
(二) 海域示範教學及帶動練習。
(三) 展示衝浪相關書籍及各類輔助用品。
十、參加對象及人數:18歲以上,游泳能力50M以上(不限泳姿),名額30人為限,額滿為止。
十一、報 名 費:報名費每人3600元(含紀念品、教材、場地費、保險費、午餐費、師資、結業證書),市價超過6000元以上。
十二、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二)。
(二)繳交1吋半身相片1張,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三)報名費:隨報名表一併郵寄掛號。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4月10日需繳交費用方為完成報名手續(費用一律以匯款方式繳交
郵局帳號:00414920148925,戶名:陳芳欣 ),額滿為止。
(五)報名方式:郵寄掛號: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47號(陳芳欣收)E-MAIL報名:a0973896330@gmail.com
(戴宗文教練收),本表格附於本會網站。連絡教練:戴宗文教練(0973896330)、陳芳欣教練 (0911877889),
十三、師資陣容: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衝浪委員會衝浪教練團。
十四、附 則:
(一)本次講習會規劃初級階段衝浪(指導員)認證課程,完成課程目標者,核發「初級衝浪能力認證證書」,
並於滿一年後作為參加衝浪丙級教練之必要條件。
(二)講習期間供應午餐及礦泉水。
(三)參加學員請自行攜帶衝浪衣褲、泳帽、個人用衝浪長板(可租用)毛巾及個人盥洗用具、防曬用品。
(四) 附課程表、報名表各乙份,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五) 本辦法同時刊登於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網站最新消息。
十五、本簡章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