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與救生員訓練機構約定事項規定,參訓者願依教育部體育
署救生員訓練機構約定事項規定接受訓練,立有切結書,得參加本次救生員
訓練。
(二)結訓取得訓練證明,如欲報名救生員檢定須注意下列事項,依據教育部體育
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五條規定,應檢人曾犯下列罪名之一且經法院判決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之遺棄罪。
3.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
由罪章之罪。
4.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5.犯殺人罪章。
二、重要日期
事項 |
日期 |
備註 |
簡章公告 |
即日 |
網路公告 |
報名 |
9/11止 |
限額20名,逾期不予受理 |
報到(入訓測驗) |
9/18 |
18:00攜帶個人泳具至埔里游泳池 |
結訓測驗 |
10/4 |
各單項、綜合測驗 |
證書發放 |
10/9 |
可自取或郵寄 |
即日起至9月11日,限額20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報名人數若不足15人,本會得一方逕行取消本次訓練活動,倘延期舉辦將另行公告,已受理報名者其效力不影響,無法延期者得全額退費。
四、簡章公告
報名簡章以網路方式公告,網址如下: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http://www.cmas.tw
(一)報名一律採通訊方式辦理,報名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
(二)請以正楷詳細填寫簡章所附報名表等資料(附表一),浮貼本人最近三個
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照片背面請書寫姓名以免遺失;共一式二
張、身分證正面與反面影本各一份,貼妥於報名表。
(三)報名費:
1.入訓水考費200元,於9/18日(五)1800時報到繳交,可抵報名費。
2.水考合格後繳交報名費:新台幣陸仟元整。並限於9/19日(六)0900時前
繳交,未按時繳費者視同放棄。
3.報名費繳交後,如因個人因素,不予退費。(詳如 九、收退費基準)
(四)報名所需各項資料表依下列順序整理並固定後,平放裝入信封後,以掛號
方式郵寄至【南投縣埔里鎮六合路230號 049~2991990】埔里鎮立游泳池
收,請將下列資料依順序裝袋,以迴紋針夾於左上方,順序如下:
1.報名表
2.健康諮詢表
3.體檢表(醫療機構三個月內,109年7月19日以後迄9月18日以前)
4.服務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