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非亞奧運運動項目教練、裁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劃辦理。
二、目的:響應政府制訂各式專項人員考照政策,藉由教練訓練課程,學習水域救援技巧及吸收新知技能,
培訓溯溪(業者)開放水域救援人才,順利取得溯溪教練證照。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五、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峽谷探險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溯溪攀岩委員會、山嵐野趣
七、活動日期:110年5月8、9、10日 ( 共3天 )
八、活動地點:室內課-水門活動中心 戶外課-牛角灣溪 實習課-牛角灣溪
九、參加資格:(一)對溯溪、攀岩、山野活動有興趣的民眾均可參加,年滿18歲以上高中(職)或同等學歷
(二)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訂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十、報名費用:$4500 元(含保險費、證照費、講師費、場地費、行政費)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開課日一週前截止(名額20人為限,額滿為止)
十二、報名方式:報名表
十三、測驗方式:
1.學科:採筆試測驗,70分及格(溯溪、繩索技術、激流技術等常識)
2.術科:採實際操作方式測驗,由主考官依「術科檢測評分表」評定成績。
(基本繩結、5.5級攀登路線、繩索行進技術、固定點、繩索架設)
3.經本會測驗合格人員,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發給「丙級溯溪教練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