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全國蹼泳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推展全民體育,提昇蹼泳運動風氣,增進競技水平,遴選優秀選手培訓並代表參加各項國際比賽。
二、核備文號:教育部體育署110年9月22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00033682號函暨教育部110年9月28日臺教授體字第1100033686號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高雄市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蹼泳委員會、高雄市體育總會水中運動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高雄市四維國小
七、轉播單位:PLAY REAL(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
八、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6-7日﹙星期六、日﹚共二天
九、比賽地點:高雄市立國際游泳池(802高雄市中正一路94巷1號)
十、報名資格:設籍中華民國並完成協會選手註冊登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