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安全救生委員會110年工作計劃
一、每季於北、中、南地區舉辦救生員授證檢測作業。 二、輔導各分會辦理救生員課程訓練,如附表。 三、配合體委會於危險水域設立暑假救生站,協調各分會救生志工排班支援。 四、與本會策略聯盟之大專院校、協同推展救生員之訓練課程。
項次
日期
地點
活動名稱
主(承)辦單位
1
3月
高雄市
甄審委員暨救生教練研習會
總會水安會 (配合會員大會日期辦理)
2
救生複訓
總會水安會 (高雄市分會)
3
南區救生教練
總會水安會
4
4月
北高二市
甄審委員研習
配合體育署辦理
5
屏東縣
救生教練
總會水安會 (屏東縣分會)
6
救生員訓練
7
花蓮縣
急流救生訓練
總會水安會 (花蓮縣分會)
8
台中市
總會水安會 (台中市教練協會)
9
5月
10
11
12
7月
13
14
15
9月
甄審委員會議
16
10月
17
1-12月
全國
配合各分會救生員訓練
總會水安會 (各分會)
18
配合各級學校自救訓練及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