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蹼泳訓賽 訪客 - 秘書處 | 2021-08-05 | 點閱數: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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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藉以倡導全民游泳運動,推動基層體育發展,宣揚大鵬灣之美,以競賽提升蹼泳技術,以休閒運動帶動觀光人潮,振興大鵬灣觀光休閒產業發展。

■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蹼泳委員會、激流運動委員會。

■ 協辦單位:大鵬灣戲湖咖啡

■ 賽事日期:110年9月18-19日(星期六、日)。

■ 賽事地點:大鵬灣戲湖咖啡-潮口平台前方水域

■ 活動組別及人數限制:

 ◎蹼泳競賽組

1. 1500公尺公開男子組(單蹼)

2. 1500公尺公開女子組(單蹼)

3. 1500公尺公開男子組(雙蹼)

4. 1500公尺公開女子組(雙蹼)

◎先鋒舟競賽組(先鋒舟可向大會借用或自行攜帶)

  1. 600公尺公開男子組靜水競速。
  2. 600公尺公開女子組靜水競速。    

基於安全和大會流程安排理由,每位參賽者單蹼、雙蹼擇一組別參賽

  • 比賽方式:

單蹼利用單蹼及呼吸管採海豚式前進,泳姿不限,禁止潛泳。

雙蹼利用雙蹼「限用橡膠及塑膠,禁用玻璃纖維、強化塑膠板。蛙鞋其最大規格為寬度22.5公分、長度67公分(含)以內」。競賽組必須使用呼吸管參賽,泳姿不限,禁止潛泳。

先鋒舟靜水競速 - 競賽者上半身俯臥於先鋒舟上,穿戴雙蹼「限用橡膠及塑膠,禁用玻璃纖維、強化塑膠板。蛙鞋其最大規格為寬度22.5公分、長度67公分(含)以內」於靜水域中進行競速比賽。

報名費用:

◎蹼泳競賽組

1. 1500公尺公開男子組(單蹼)

2. 1500公尺公開女子組(單蹼)

3. 1500公尺公開男子組(雙蹼)

4. 1500公尺公開女子組(雙蹼)

◎先鋒舟競賽組:

1.600公尺公開男子組靜水競速。

2.600公尺公開女子組靜水競速。

◎蹼泳、先鋒舟每項200元。

◎報名每人提供餐盒、贈紀念品及消費卷。

 

※報名時須繳交參賽同意切結書、個資切結書

■報名費用內含:餐盒及紀念品等。

■ 報名資訊及注意事項: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開放報名至110年9月9日下午5點30分截止,額滿亦立即停止報名,需完成繳費手續後才視同為報名成功,逾期恕不受理。

◆報到時間地點:

110年9月18日(星期六)下午13:30-16:30,布置場地、選手練習。

110年9月19日(星期日)上午07:20-07:30,大鵬灣戲湖咖啡報到處(選手報到)

報名地點: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82649〕高雄市梓官區信義路68巷10號,07-6171126。

■ 報名須知及繳費方式:

(一)本次賽會一律採用網路報名網址:http://cmas1.nowforyou.com/ 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轉帳帳號:帳號(郵局)700-0101537-0323995;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列印網路報名表,並附轉帳收據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同意切結書、個資切結書以掛號郵寄至【826高雄市梓官區信義路68巷10號】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秘書處收,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三)參賽者須於網站上報名後,七日內進行匯款動作,才算完成報名程序。未在期限內進行匯款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

(四)完成報名手續並繳費完成者,不論任何理由不得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報名後如因故未能參與,所繳款項扣除行政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紀念品可由同隊友代領,若須大會賽後郵寄者必須自付郵資費用。

(五)為確保選手安全及權益保障,完成報名之選手資格不得轉讓,未報名者更不可冒名頂替下水,違反規定者,大會永久禁賽,並自負一切責任。

(六)網路報名時,請參加人員務必詳閱泳渡切結書內容,請參加者於泳渡切結書上簽名,以確保其參加行為責任。

(七)為應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本報名資料僅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

      (八)國際人士報名參加,該領隊需索取國際人士護照影本並妥善保管,以備大會查核。

◆參賽資格:須年滿7歲(含)以上(西元2014年9月18日)身心健康,無特殊疾病,具長泳能力民眾並同意接受大會相關規定者。報名時請簽署參賽同意書及醫生開立健康證明,未滿18歲之參賽選手(西元2003年9月18日),另需家長或監護人同意並簽署家長或監護人同意聲明書,始得以參賽,無同意書視同報名無效(家長同意書填寫完畢請掛號郵寄詳如附件)。

■ 時間限制:12:00全部清場。

■ 活動流程:

09/18

13:30~16:30    布置場地(選手練習)

09/19

07:30~08:00   競賽組選手檢錄及器材檢查(大鵬灣戲湖咖啡

08:00~08:15   規則及注意事項說明(領隊會議)

08:30~08:50   長官貴賓致詞

08:50~08:55   就出發位置

08:55          比賽倒數計時

09:00          競賽組(單蹼)鳴槍出發(計時開始)

09:20          競賽組(雙蹼)鳴槍出發(計時開始)

09:40          競賽組(先鋒舟)鳴槍出發(計時開始)

10:00~11:30    頒獎

12:00          全部清場

13:30          活動結束

■ 獎勵辦法:

一、蹼泳競賽

   (一) 各組前3名頒發獎盃,前10名頒發獎狀、獎金或獎品。

 (二)凡游畢全程之參賽者均獲完成證書。

 (三)蹼泳競賽組各組頒發獎金名次及額度

第1名     獎金新台幣 500 或獎品

第2名     獎金新台幣 400 元或獎品

第3名     獎金新台幣 300 元或獎品

第4名     獎金新台幣 100 元或獎品

第5名     獎金新台幣 100 元或獎品

第6名     獎金新台幣 100 元或獎品

第7名     獎金新台幣 100 元或獎品

第8名     獎金新台幣 100 元或獎品

第9名     獎金新台幣 100 元或獎品

第10名    獎金新台幣 100 元或獎品

二、先鋒舟競賽

   (一) 各組前3名頒發獎盃、獎金或獎品、前10名頒發獎狀。

 (二)先鋒舟競賽組各組頒發獎金名次及額度

第1名     獎金新台幣 500 元或獎品

第2名     獎金新台幣 300 元或獎品

第3名     獎金新台幣 100 元或獎品

※ 獲獎選手必須親自上台領獎,如未親自上台不發放獎項與獎金。

■保險:競賽期間會場內人員,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6條規

     定投保,保險額度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300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1,500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200萬元。

      (四)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3,400萬元。

◆報名參加者,如需較高保障請自行加保個人險,以維護自身權益。

◆大會協助受傷選手就醫及辦理傷後相關理賠作業,但無法提供損害補償或慰問金。

◆請務必攜帶健保卡參賽,保障自身就醫權益。

◆保險公司「特別不保」事項:

(一)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二)因個人體質或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三)選手請視自身體能狀況量力而為,賽前一日應睡眠充足,賽前2小時飲食完畢,如有不適請立即停止比賽,並請求協助,如強行比賽導致 中暑(熱衰竭)十分危險(保險公司不理賠)。本會於現場執行緊急醫療救護,選手自身疾患引起之病症發作,則不在主辦單位保險範圍內,大會保險均以「公共意外」所受之傷害作為理賠承保範圍。

■競賽規則:

(一)比賽採用國際潛泳總會(CMAS)最新頒布的規則辦理《國際蹼游規則》。

(二)競賽組選手號碼須用防水麥克筆書寫在雙臂及背部(垂直書寫)。

(三)參加競賽各組未依照規定由發令員鳴槍出發,為讓賽事順利進行,提前出發的選手將不招回重賽,完賽後不計算成績及完賽證明。

(四)選手於檢錄點名完成時進入檢錄區後,不得擅自離開,依工作人員引導到達出發區待命。

(五)參賽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游完全程,裁判長將終止比賽並要求該參加者離開比賽航線,離水後向終點報到,除非裁判長許可情況下,選手才可以把餘下的賽程完成,但不獲得獎品。

(六)所有組別選手均可穿著防寒衣、水母衣及塗抹防曬乳液下水參賽。

(七)公開水域選手全程禁止潛泳,或因違反比賽規則及有意圖去碰觸其他選手而不公平獲利,以下程序將適用:

_ 第1次犯規

出示黃旗及印有選手號碼的告示板,示意其違反規則。

_ 第2次犯規

出示第二次黃旗及印有選手號碼的告示板,示意其違反規則。

_ 第3次犯規

出示紅旗及印有選手號碼的告示板,示意其已經第三次違反規則,選手取消參賽資格,立即離開水域登至護航船。

(八)大會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合規定參加者之報名申請。

(九)如有任何爭議由大會及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 參賽須知:

※為保障選手安全,裁判可視情況制止選手繼續比賽。

(一)游泳進行中如感到身體不適狀況,請勿慌亂,請以任何有效方式向救生員求救,以確保安全。

(二)競賽組選手可自由選擇自備魚雷浮標下水參賽。

(三)各隊車輛在臨近大鵬灣戲湖咖啡平台讓選手下車後,請告知司機開往指定停車位置,依交管人員指示停放。

(四)當天中午12:00關賽,將強制實施清場,未完成選手需依救生員協助上救生艇結束活動,為維護選手安全及活動品質,將依照規定時限關賽,並請各自加強練習,提升實力,才能享受樂趣。

(五)紀念品於報到時一併領取,當天未領者不另補(寄)發。

(六)參加者未經許可,禁止在會場做任何商業宣傳活動,如在終點前高舉產品、展示廠商旗幟,或攜帶廠商旗幟、產品上台領獎等,否則移送大會仲裁委員會處理。最重可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請選手配合,以維護比賽良好形象。

(七)選手若於比賽時違規且不聽從裁判指示,破壞比賽公平性,嚴重妨害活動進行或製造問題,大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並拒絕其未來賽事報名。

(八)現場恕不設置「寄物區」,請參加者自行處理,大會不提供保管服務。

■ 特別聲明事項:

1.開放水域蹼泳暨先鋒舟比賽是一項具有風險的水上運動,為保障參加者安全,務必先衡量自身健康狀況,並三個月內曾經持續完成2000公尺以上長泳能力者再報名參加。

2.有心臟病、高血壓、氣喘、癲癇症、蜂窩組織炎等任何身心不適疾病 (病史) 者及使用違禁藥物者,請勿報名,若有違反後果自負。

■ 停辦退費說明:

如遇天災、乾旱水位過低或不可抗拒之原因停辦時,以主辦單位發佈為準,大會將退費說明公告於網站,扣除已製作贈送泳客、選手相關紀念品及大會行政事務及設備費,餘辦理退費事宜;並將相關紀念品寄送到報名聯絡人之地址。另活動當天遇突發情況迫使活動無法順利進行,不適用退費辦法(例:天候不佳、打雷、大雨、氣溫過低…等安全虞慮)。

★若同意以上辦法相關規定再行報名,一經報名如遇停辦情事,大會將依本條款辦理退費事宜確保選手權益。

■ 請各選手泳客可隨時上活動網站瀏覽訊息公告通知,以確保參賽者權益,活動順利圓滿。

■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並公佈之。

■ 本案業經教育部體育署110年8月20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00029390號函同意備查。

請各參賽單位做好下列防疫措施,屆時本會將視中央指揮中心宣布之疫情警戒相關限制措施規定,提早因應並作相關通告及規劃如下

  (一) 除了下場選手可不戴口罩以外,其餘在岸上之選手隊職員一律戴口罩。

  (二) 請保持戶外社交距離 1.5 公尺以上。

  (三) 請各領隊教練每天做好體溫自主管理,大會亦會準備量體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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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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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161210816121081612108161210816121081612108161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