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非亞奧運運動項目教練、裁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劃辦理。
二、講習目的:(一)落實海洋國家概念、加強水域運動發展普及性及豐富性,培育獨木舟專業教練人員
專業運動知識,建立個人專業多元化,增進國民對海洋文化與運動的知識與能力。
(二)響應政府制訂各式專項人員證照政策,授以獨木舟專業知識、教學技巧、水上安全、
水中自救及救援技能,培養獨木舟專業教練人才,輔以順利取得獨木舟丙級教練證照。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獨木舟委員會
五、承辦單位: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
六、協辦單位: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七、講習日期:110年3月12~14日(共計3日,訓練時數合計24小時)。
八、講習地點:(一)學科:花蓮縣秀林鄉慕谷慕魚遊客服務中心。
(二)術科:花蓮縣崇德海域。(三)術科實習【地點另訂】。
九、講習內容:【如課程表】
十、招生人數:30人(註:報名者須年滿18歲)
十一、報名資格:
(一)具外國籍者,應檢附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附則第十八項所列之罪章情事。
(二)年滿18歲,高中(職)以上具備基本游泳能力並對獨木舟活動推廣有興趣之民眾。
十二、報名事項:
(一)每人4500元(含保險、證照費、講師費、助教費、場地租賃費、器材租賃及運費、
午餐便當及礦泉水等),中途退訓或未參與全程訓練者,不予退費。
(二)承辦單位提供講習獨木舟等團體共用裝備,學員須自備個人防滑鞋、救生衣、頭盔、防寒衣等。
(三)講習期間,交通住宿自理。
十三、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0年3月1日止(或報名額滿),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報名繳交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
(一)報名表。
(二)報名費4500元。
(三)身分證大頭照。
(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十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資料郵寄:(97010)花蓮縣花蓮市和平路341號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 張教練收
(二)洽詢電話:(03) 8326444 傳真:(03) 8344831
(三)E-mail:peace.diving@msa.hinet.net
十六、測驗方式:
(一)學科:採筆試測驗,70分為及格。
(二)術科:採實際操作方式測驗,由主考官依「術科測驗評分表」評定。
(三)經本會測驗合格人員,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發給「丙級獨木舟教練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