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第九屆理監事選舉-參選人表單,如各項目參選人登記表、參選登記委託書、參選人申請個人資料名冊切結書、等等
參選資格:
(一)所有登記參選理事長、理事、監事者,應經審定為本協會之個人會員,或為團體會員之代表。
(二)登記參選理事長或理事者,其理事類別應於登記參選時擇一填列。填列運動選手理事者,應檢附現任或曾任國家代表隊選手證明。
註:所有登記參選者須繳交保證金,金額如下:(經110年12月12日第八屆第九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1.理事長保證金費用新台幣50,000元整。
2.理事保證金費用新台幣5,000元整。
(三)登記參選團體會員理事,或具團體會員代表身分登記參選監事者,應檢附所代表之團體會員之推薦書。
註:所有登記參選者須繳交保證金,金額如下:(經110年12月12日第八屆第九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監事保證金費用新台幣5,000元整。
(四)現任中央機關政務人員及中央民意代表不得登記參選。
三、退費基準:(退費基準經110年12月12日第八屆第九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未選上者全額退費。
參選登記:
參選者應於本協會公告參選登記日(111年2月9日)起10日內(111年2月18日)依前項規定檢齊相關資料(或繳交必要之保證金),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6時)親自或委託他人(附委託書)至本協會完成登記,逾期不受理(含補正期間)。
參選資格審查:
由本協會選務委員會於登記參選截止日(111年2月19日)隔日起7日內(111年2月25日)完成資格審查,並於審查結束後隔日起3日內(111年2月28日),將候選人(即符合參選資格者)名冊(含政見)公告於本協會官方網站,並函請教育部體育署協助於體育署網站公告。
請有意願參選之參選人員下載附檔,依各項規定填寫,郵寄或親送至本會秘書處,82649高雄市梓官區信義路68巷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