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非亞奧運運動項目教練、裁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劃辦理。
二、目的:響應政府制訂各式專項人員考照政策,藉由教練訓練課程,學習水域救援技巧及吸收新知技能,
培訓溯溪(業者)開放水域救援人才,順利取得溯溪教練證照。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本會溯溪、攀岩委員會、本會分會(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
五、活動日期:111年3月25-27日 ( 共3天 )
六、活動地點:室內課-大漢技術學院(花蓮縣新城鄉樹人街 1 號)
溯溪課-三棧溪(花蓮縣秀林鄉三棧村溪谷場域)
七、參加資格:
(1) 領有本會丙級溯溪教練證且滿2年以上之人員。
(2)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下列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訂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八、報名費用:$6000元 (含講義費、保險費、行政費、師資教練費、團體器材費、場地費。
不含個人裝備、交通、伙食、住宿)
九、報名日期:即日起至3月9日止 (名額15人)
十、報名方式: 報名表、身分證影印本、大頭照、良民證等電子檔或照相方式。
(行政祕書:李美燕06-2374804 加LINE:0933396177)
報名費請以匯款方式:台南東門郵局700 局號0031266帳號0186489 戶名:歐鴻祥
十一、測驗方式:
1.學科:採筆試測驗,70分及格(溯溪基本常識、山野活動常識)
2.術科:採實際操作方式測驗,由主考官依「術科檢測評分表」評定成績。
(急流泳渡、繩結應用、溪谷救援、緊急露宿)
3.經本會測驗合格人員,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發給「乙級溯溪教練證照」。
4.證照年限: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
發丙級運動教練證,有效期限四年。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內參加專業進修。
十二、注意事項:
1、個人溯溪裝備請學員自備,團體共用技術裝備由本會提供。
2、第一天於教室上課,學員午餐本會提供便當,第二、三天戶外溯溪訓練課均由學
員自理炊煮。
3、個人戶外宿營裝備(如附表)露宿及三餐食材 、爐具、炊具….等均由學員自行
準備(宿營及野炊)均屬本次訓練課程。
4、學員請假室內課及戶外課均以一小時為限,未能完成全部課程或學、術科各項測驗
不及格者, 本會僅能發給研習時數證明。(本課程為區域性專案規劃開班,不及格
及缺課者無法補考、補課)
5、上課期間保險由本會統一辦理,旅平險200萬醫療20萬及300萬公共意外責任保
險,學員可視需要自行再投保人身險。
6、受理報名人數若不足,本會得一方逕行取消本次訓練活動,倘延期舉辦另行 公告,
已受理報名者其效力不受影響,無法延期者得全額退費。
7、溯溪課請學員自行驅車至指定集合地點報到(視當時氣候環境.水量再確定)
8、 若遇颱風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本單位有權宣佈取消、延期等相關事宜。
9、請自行考量身體狀況,如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暈眩、孕婦等不適合
參與運動訓練之疾病,請勿報名參加。
10、參與者於溯溪活動進行中,應於教練或指導人員指定之路線範圍內行走,
教練或指導人員並應隨時注意參與者之活動情形,不宜有落單或單獨行
走其他路線之情事。
11、本會於活動當日之三日、十二小時及一小時前,分別參酌中央氣象局所發
布溯溪地點之氣象、風力及累積雨量等情形,採取應變機制;其有安全疑
慮者,應取消活動。
12、本會於活動過程中,會隨時注意水流、土石及天候等環境狀況;遇有河川、
溪(谷)上游開始烏雲密佈、溪水混濁、聽到落雷聲或開始降下驟雨時,
應停止活動,並即刻撤離至安全區域。
13、溪谷活動應注重環境保護,禁止學員、教練或指導人員及其他人員丟棄
物品、垃圾或廚餘等,以保護自然環境生態及水資源。
14、本研習依實際情況、學員能力程度或天氣環境,本會保有更動研習地點或
課程內容之權利。
15、上課期間請將手機轉為震動,請勿攜帶寵物及小孩等不相關人員來上課。
十三、退費方式:
(1) 開課前15天,退還100%學費
(2) 開課前10~14天,退還75%學費
(3) 開課前7~9天,退還50%學費
(4) 開課前4~6天,退還25%學費
(5) 開課前3天內,全額無法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