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響應國家體育運動發展之政策、推動水域活動普及性,提升國人親水觀念,
減少溺水事故,豐富國人正當休閒水域活動,培育對SUP立式划槳運動
知能及專業能力,培養水域專業教練人才及師資。
二、講習目的:
(一)配合行政院海洋委員會『向海致敬』政策,推廣水域遊憩活運動,培養水域遊憩專業人才及師資。
(二)推廣SUP水上遊憩活動,提升國人水域活動參與度,藉由SUP活動提升民眾水域活動安全意識。
(三)藉由活動加強學員對於水域活動的相關知識,並提升學員在水域活動的安全意識及緊急處理能力。
(四)引導民眾親近水域資源,培育水域運動愛好者,落實國民運動政策指標。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本會分會(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
五、協辦單位:本會立式划槳(SUP)委員會
六、講習日期:111年4月27日~111年4月29日(週一、二及教學實習1日,共計3日,訓練時數合計24小時)。
七、講習地點及相關事項:
(一)學科:綠島鄉南寮村辦公室(台東縣綠島鄉中寮村31號)。
(二)術科:綠島海域。
(三)教學實習地點:由承辦單位於課程結束後之指定日期實習【8小時】。
八、講習內容:【如課程表】
九、招生人數:20人。
十、報名資格:
(一)年滿十八歲,高級中學(含同等學力)以上畢業者,具有SUP活動經驗(需提出活動紀錄)
且對海洋休閒運動有興趣者(協會推薦者優先錄取)。
(二)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十一、報名費:
(一)每人4,500元(含保險、證照費、講師費、助教費、場地租賃費、器材租賃及運費、午餐便當等),
中途退訓或未參與全程訓練者,不予退費。
報名費可用臨櫃匯款、ATM轉帳方式,匯款帳號:023-01-11557-2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銀行代號 017 和平潛水 張冠正。
(二)承辦提供講習學員所需SUP裝備及器材,請自備防曬衣、盥洗用具及防曬用品等。
(三)講習期間,交通住宿自理。
(四)自備板者裝備需有SUP板腳繩槳救生衣等全套合格器材。
十二、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及「附件三、四」(下列方式擇一寄送)
(一)電子檔寄至 peace.diving@msa.hinet.net
(二)郵寄地址:970花蓮市和平路341號;收件人:張教練;收件電話:03-8326444。
十三、 聯絡方式:
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 張教練 聯絡電話:03-8326444
LIEN,ID:0952009770;信箱:peace.diving@msa.hinet.net.
柒七潛水旅店 周教練 聯絡電話:0989-213305
十四、退費標準
(一)開課前8日,退還100%報名費。
(二)開課1日至7日,退還70%報名費。
(三)開課當日,不予退還。
十五、報名截止日期:111 年4月20日止(名額滿截止)。
十六、附 則:
(一)講習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建立教練三級制度規定辦理。
(二)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75分以上為及格。
(三)講習期間未參加學科測驗或教學實習者,不發給證照。
(四)結訓成績及格人員,由承辦單位於指定日期擔任教學實習8小時。
(五)教學實習項目,由承辦單位訂定,於實習期間不予支薪,承辦單位供應便當、飲用水及保險。
十七、聲明條款【主辦單位保有以下最後決定權】:
(一)報名人員得否參訓。
(二)因天候狀況或非人為因素,致講習會日期需更動,得提前或延後辦理。
(三)講習會如因報名人數不足,保有開班與否決定權。
(四)教學實習8小時,保有指定日期及考核項目決定權。
(五)總教練及講師,保有課程及上課地點調整決定權。
十八、證照年限: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發丙級運動教練證,
有效期限四年。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參加專業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