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發展全民游泳運動,提升游泳教練技術水準及介紹游泳教學方法,建立游泳教練制度。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水中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本會游泳委員會、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
五、講習時間:110年11月24~11月26日(星期三~五)共三日。
六、講習地點: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游泳池
七、報到時間:110年11月24日(三)08:00-0830
八、報名資格:
(一)年滿18歲以上,高中(職)或同等學歷以上。
(二)具備基本游泳能力,捷、蛙式各50公尺者(術科測驗)。
(三)具外國籍者,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無下列之罪章情事。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23日中午12點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證照年限: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發丙級運動教練證,
有效期限四年。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內參加專業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