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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華代表隊教練選手遴選辦法-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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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華代表隊教練選手遴選辦法
2024年FISU世界大學蹼泳錦標賽-中華代表隊教練選手遴選辦法
壹、依據:本會第8屆第9次選訓委員會通過暨教育部111年11月4日臺教授體字第1110040009號函備查。第9屆第14次選訓委員會通過暨教育部112年8月10日臺教授體字第1120030479號函備查。第9屆第15次選訓委員會通過暨教育部112年10月18日臺教授體字第1120040310號函備查。
貳、目的:遴選我國優秀蹼泳教練、選手組成國家代表隊,參加國際賽事爭取佳績。
參、日期地點:將依照各賽事競賽章程滾動式修正。
  日期:113年4月26-27日
  地點:哥倫比亞-馬尼薩萊斯
肆、遴選資格、人數:男/女均同(單蹼、雙蹼)。
一、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蹼泳選手註冊登錄會員。
二、遴選項目:各項達標且最優兩位。
伍、遴選標準:
   一、A標:上屆決賽第四名。
   二、B標:上屆決賽第八名,若無決賽第八名則決賽第七名,以此類推。
   三、遞補選手:如正取代表隊選手因故無法參賽,將依選拔賽成績依序遞補,達標且總排名第三名選手遞補,第三名棄權由達標且總排名第四名選手遞補,以此類推,並提報選訓委員會同意。
     四、遞補教練:如正取代表隊教練因故無法參賽,將依選拔賽成績依序遞補,並提報選訓委員會同意遞補人選。
   五、全額自費參選:
      1.    在本會指定盃賽達上屆預賽成績第16名內為標準。
      2.    在本會指定盃賽達參加項目前三名者。
      3.    參與2023年CMAS世界盃巡迴賽游泳池賽(各站)表現優異者,經選訓委員會核定。
      註:以上3點擇一,另如參加該項目額滿(每項兩位),將不予採納報名。
陸、選手遴選原則:
一、個人項目以決賽成績每項遴選達標且總排名最優兩位選手入選,必要時得徵召;接力項目由選訓委員會遴優組隊參加,如比賽期間,則由代表隊教練依現況安排接力棒次。
   二、入選國家隊選手不得排拒選訓委員會所作任何決議。
   三、本會訂定指定遴選盃賽:
1.2023年CMAS世界盃巡迴賽游泳池賽(各站)。
2.112年全國蹼泳分齡賽。
3.112年理事長盃全國蹼泳錦標賽。
4.112學年度全國蹼泳錦標賽。
5.第18屆亞洲蹼泳錦標賽暨2023年亞洲青少年蹼泳比賽。
四、選手在本會指定盃賽(電動計時登載正式成績)入選選手。
入選選手視賽會性質依本會年度工作計畫辦理賽前培訓。
   #未達標依據本條第七項辦理,但不得申請國手證明。
五、獎勵金:參加以下國際賽事獲前三名者(限該項比賽達六個國家(含)以上):
           每項頒發第一名新台幣10,000元、第二名新台幣6,000元、第三名新台幣2,000元獎金(每人限申請兩項獎金)。
   六、入選國家隊選手不得排拒選訓委員會所作任何決議。 
七、若正選選手人數不足時,必要時本會將擇日召開選訓委員會實施第二階段遴選,評估各組各項成績,接近B標成績者徵召,列為自費參賽選手。
八、入選選手若無重大事由,未能參加集訓或違反集訓相關規定,經送紀律委員會屬實,將不於出賽並撤銷國手資格。
九、入選選手除了參加達標項目以外,依指定盃賽各項成績優異排列可兼項。(每項最大員額2位)
柒、教練遴選原則:
一、持有本會效期內蹼泳A級(含)以上教練證者為主,B級教練證為輔。
二、實際從事教練工作,或曾擔任教練參加國內、外蹼泳比賽並有具體成績(名次)表現者。
三、由本會選訓委員會依照教練證照之基本條件及具體績效遴選教練資格,由達A標最多員選手之教練擔任,若無人達A標,則以達B標最多員選手之教練擔任。如達標選手人數相同,則比較選手成績。
四、入選教練因違反本會相關規定(含實施計劃及國訓中心教練、選手管理辦法),遭受免職時,其職缺由本會依序遞補。
五、教練不得排拒選訓委員會所作任何決議,並須擬具完整訓練計畫提交選訓委員會審核及呈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
六、入選教練若無重大事由,未能參加集訓或違反集訓相關規定,經送紀律委員會屬實,將不於出賽並撤銷國家隊教練資格。
捌、經費補助原則:
一、公費全額補助項目及隊(人)數:依本會遴選指定盃賽成績優異,經選訓委員會同意後,教練約2人,選手約8人,實際以入選A標為主。
二、經備查之國家代表隊選手,補助項目為機票、簽證、報名費、膳宿等,經費核結依教育部體育署規定之相關補助辦法辦理;本會依年度計畫之金額做合理比率均分,但會因選手總人數多寡、單據是否齊全因素等,而無法事先確定補助金額。若有超出預算部分,則選手需負擔超出之經費。
三、其餘參賽人員,將資格要件(如全額自費參選)同意自費人員每項男/女至多2名(若該項尚有員額),本會將視為自費人員,不得申請國手證明。
玖、本辦法經本會選訓委員會通過送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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