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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立槳 吳宗昌 - sup立式划槳委員會 | 2023-10-06 | 點閱數: 1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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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響應國家體育運動發展之政策、推動水域活動普及性,提升國人親水觀念,減少溺水事故,豐富國人正當休閒水域活動,培育對SUP立式划槳運動專業技能的教練及運動員,建立正確的水域安全觀念。
二、講習目的:
    (一)配合行政院海洋委員會「向海致敬」政策,推動水域運動發展,培養水域遊憩專業人才及師資。
    (二)推廣SUP水上遊憩活動,提升國人水域活動參與度,藉由SUP活動提升學員水域活動安全意識及緊急處理能力。
    (三)引導國人親近水域資源,培育專業水域運動項目運動員,落實國民運動政策指標。
    (四)建立專業教練應有的行為標準與道德規範。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本會立式划槳(SUP)委員會、盟哥SUP立式划槳體驗教學中心。
五、講習日期:112年11月11日至13日(訓練時數計24小時)。
六、講習地點及相關事項:
    (一)學科:英文堂(南投縣魚池鄉集里路34號)
    (二)術科:日月潭盟哥SUP立式划槳體驗教學中心-環潭一號隧道口(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村)https://goo.gl/maps/AYVXxVYcTT6BmD7c9
    (三)教學實作:由承辦單位於課程結束後指定實習單位及日期【4小時】。
七、講習內容:【如課程表】。
八、招生人數:30位。
九、報名資格:
    (一)年滿十八歲,高級中學(含同等學力)以上畢業者,具有SUP基本技術且對水域休閒運動有興趣者。
    (二)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十、報名費及退費機制:
    (一)一般民眾,每人5000元(含保險、器材費、證照費、講師費、午餐便當及礦泉水等),中途退訓或未參與全程訓練者,不予退費。
    (二)學生及各校老師,每人4,500元(含保險、器材費、證照費、講師費、午餐便當及礦泉水等),中途退訓或未參與全程訓練者,不予優惠。
    ※自備槳板及相關器材者,可折抵500元。
    (三)協辦單位根據方案提供講習學員所需裝備及器材,學員需自備防寒衣、水母衣、手套、盥洗用具及防曬用品等。
    (四)講習期間,交通住宿自理。
    (五)退費基準:
        1、開課前5日,退還80%報名費。
        2、開課前2日,退還50%報名費。
        3、開課當日,不予退還。
十一、敬請網路報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所有資料。
        報名截止日期:112年11月03日下午21時前(額滿即結束報名)。
十二、截止日前所需繳交資料內容及方法:
    【電子檔】寄至mild892211@gmail.com
    (一)電子檔】報名表+切結書。《檔名請加註您的大名》
    (二)【電子檔】大頭照。《檔名請加註您的大名》
    (三)【電子檔】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檔名請加註您的大名》
    (四)【現場繳交】良民證影本。
    (五)【現場繳交】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一個【貼好郵票,書寫收件人及收件地址】。
    (六)報名費繳費窗口:報名費請於報名時以電匯方式匯入「劉宗泉」帳戶(請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並於匯款委託書(匯款單)之「附言」欄內註明「個人姓名」。 
        華南銀行-彰化分行    008    520-20-084830-5    劉宗泉
十三、報名單位聯絡窗口:劉宗佳教練0930-892211LineID:mild892211
        mail:mild892211@gmail.com劉怡驊教練 0937-316077
十四、報名相關細則:
    (一)本講習會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輔導非亞奧運體育團體辦理各級教練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及本會「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施行。
    (二)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80分以上為及格。
    (三)講習期間未參加學科測驗或教學實作者,不發給證照。
    (四)結訓成績及格人員,由承辦單位於【指定日期】擔任教學實作4小時,經考核合格後發給證照。
    (五)教學實作項目,由承辦單位訂定,於實作期間不予支薪,協辦單位供應便當、飲用水及保險。
十五、聲明條款【承辦單位保有以下最後決定權】:
    (一)報名人員得否參訓。
    (二)因天候狀況或非人為因素,致講習會日期需更動,得提前或延後辦理。
    (三)主辦單位,得依實況調整課程。
    (四)教學實作4小時,保有指定日期及考核項目決定權。
十六、證照年限與補發:
    (一)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發丙級運動教練證,有效期限四年。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內參加專業進修。
    (二)證照(遺失、誤植、更名)補發:每張300元整。
    
    滿意調查問卷:https://forms.gle/RcXzkeGdbQh4vnWi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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