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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潛水 吳宗昌 - 自由潛水委員會 | 2024-01-16 | 點閱數: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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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推展世界運動會自由潛水運動項目、提昇專項技術,培訓B級/中級自由潛水裁判。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自由潛水委員會、
五、參加資格及人數:
    (一)持有C級自由潛水裁判證照滿二年(發證日至講習日),才可參加講習。
    (二)預計培訓裁判30人。
     (三) 年滿18歲、高級中等學校(含同等學力)以上畢業、對自由潛水發展有興趣者。
    (四)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本計畫第十三點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六、講習時間、地點:
     (一) B級裁判講習:
          1.時間:113年3月9-10日(星期六、日)。
          2.地點:台中市游泳訓練中心(台中市北屯區景賢南一路26號)。
          3.必須參與113年全國自由潛水室內錦標賽實習-3月22日(1天)( 高雄市立國際游泳池,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4巷1號),及113年全國自由潛水戶外錦標賽實習-5月28日(1天)(屏東縣恆春鎮海口港)住宿/交通自理,方可發照。
      (二)增能進修研習(11小時):
           1.時間:113年3月9日(星期六)。
           2.地點:台中市游泳訓練中心(台中市北屯區景賢南一路26號)。
七、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2月23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報名費:
      (一) B級裁判講習:報名費新台幣4,500元,本會會員及在校師生各項優惠價4,200元(須出具證明影本)。【含教材、講師費、保險、證照】,於報名時一併繳交,場地費需自行購票入場。
    (二)增能進修研習(11小時):已持有國際、A、B、C級裁判證者可參加增能進修研習。每人新台幣1,100元整【含教材、講師費、保險、證明書】,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三) 參加裁判講習會缺課達4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科及術科測驗,及不得申請退費。
九、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6ee659e4f449a4d0
十、洽詢電話:07–6171126、手機:0931-847595、傳真:07–6194895。
十一、附  則:
    (一)本講習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委辦「113年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輔導全國性非亞奧運體育運動團體辦理教練、裁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畫」建立裁判、教練三級制度。
    (二)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80分以上為合格,由本會備冊,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登錄及製證,再由本會發證。
    (三)持有本會核發之合格自由潛水裁判證者,始可註冊擔任各項自由潛水比賽裁判。
    (四)講習期間供應午餐及自備水壺。
    (五)附課程表各乙份,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六) 未報名者不開放旁聽。
十二、    成績複查
      (一) 對於學科及術科測驗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測驗結果次日起7日內向本會提出成績複查申請。
    (二)    本會將於成績複查申請受理次日起10日內,將複查結果送達申請人。
十三、申請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教練/裁判資格之講習:
     (一)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二)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四)犯殺人罪。
     (五)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六)其他(由本會裁判委員會或教練委員會決議事項)。
十四、身體不適或體溫超過 37.5度不得入場。
十五、本實施計畫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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