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非亞奧運運動項目教練、裁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劃辦理。
二、目的:響應政府制訂各式專項人員考照政策,藉由教練訓練課程,學習水域救援技巧及吸收新知技能,
培訓溯溪(業者)開放水域救援人才,順利取得溯溪教練證照。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峽谷探險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溯溪攀岩委員會、山嵐野趣
六、活動日期:110年08月21-22-23日 ( 三天,共24小時)
七、活動地點:室內課-水門活動中心 戶外課-牛角灣溪 實習課-牛角灣溪
八、參加資格:
(一)年滿18歲以上高中(職)或同等學歷,對溯溪、攀岩、山野活動有興趣的民眾均可參加。
(二)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訂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九、報名費用:$4500 元(含保險費、證照費、講師費、場地費、行政費)
十、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開課日一週前截止(名額20人為限,額滿為止)
十一、報名方式:報名表
十二、測驗方式:
1.學科:採筆試測驗,70分及格(溯溪、繩索技術、激流技術等常識)
2.術科:採實際操作方式測驗,由主考官依「術科檢測評分表」評定成績。
(基本繩結、5.5級攀登路線、繩索行進技術、固定點、繩索架設)
3.經本會測驗合格人員,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發給「丙級溯溪教練證照」 。
十三、注意事項:
1、學員請假室內課以一小時為限(溯溪戶外課不得缺席),未能完成全部課程,本會僅能發給研習時數證明
(本課程為區域性規畫開班,無法補考、補課)。
2、個人溯溪裝備請自備(短缺的當天可登記租用),團體共用裝備由本會提供。
3、室內課午餐自理,溯溪課午餐統一由主辦單位準備。
4、溯溪請自備個人技術裝備、小背包、礦泉水、行動糧、換洗衣物等。
5、溯溪課請學員自行驅車至指定集合地點報到(視當時氣候環境.水量再確定)。
6、溯溪課投保旅平險300萬。
7、若遇颱風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本單位有權宣佈取消、延期等相關事宜。
8、請自行考量身體狀況,如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暈眩、孕婦等不適合參與運動訓練之疾病,請勿報名參加。
9、參與者於溯溪活動進行中,應於教練或指導人員指定之路線範圍內行走,教練或指導人員並應
隨時注意參與者之活動情形,不宜有落單或單獨行走其他路線之情事。
10、本會於活動當日之三日、十二小時及一小時前,分別參酌中央氣象局所發布溯溪地點之氣象、
風力及累積雨量等情形,採取應變機制;其有安全疑慮者,應取消活動。
11、本會於活動過程中,會隨時注意水流、土石及天候等環境狀況;遇有河川、溪(谷)上游開始
烏雲密佈、溪水混濁、聽到落雷聲或開始降下驟雨時,應停止活動,並即刻撤離至安全區域。
12、溪谷活動應注重環境保護,禁止學員、教練或指導人員及其他人員丟棄物品、垃圾或廚餘等,
以保護自然環境生態及水資源。
13、本研習依實際情況、學員能力程度或天氣環境,本會保有更動研習地點或課程內容之權利。
14、上課期間請將手機轉為震動,請勿攜帶寵物及小孩等不相關人員來上課。
十四、退費方式:基於講師.教練.助教.場地等團體性的費用,均已安排完成,故報名,無法參加的學員,
因人員空缺之成本因素,僅能退款
(1)開課前15天,退還100%學費。
(2)開課前10~14天,退還75%學費。
(3)開課前7~9天,退還50%學費。
(4)開課前4~6天,退還25%學費。
(5)開課前3天內,全額無法退費。
十五、證照年限: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發丙級運動教練證,
有效期限四年。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參加專業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