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響應國家體育運動發展政策、推動水域活動普及性,提升國人親水觀念,
減少溺水事故,豐富國人正當休閒水域活動,培育對獨木舟運動知能及
專業能力,培養水域專業教練人才及師資。
二、目的:
(一)配合行政院海洋委員會『向海致敬』政策,推廣水域遊憩活運動,培養水域遊憩專業人才及師資。
(二)推廣獨木舟水上遊憩活動,提升國人水域活動參與度,藉由獨木舟活動提升民眾水域活動安全意識。
(三)藉由活動加強學員對於水域活動的相關知識,並提升學員在水域活動的安全意識及緊急處理能力。
(四)引導民眾親近水域資源,培育水域運動愛好者,落實國民運動政策指標。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
五、協辦單位:本會獨木舟委員會
六、講習日期:111年4月22~24日(週六、日及教學實習1日,共3日,24小時)
七、講習地點:
(一)學科:和平潛水冒險旅遊學校公司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和平路341號)
(二)術科:花蓮鯉魚潭、崇德海域。
(三)實習地點:由承辦單位於課程結束後指定日期實習8小時。
八、講習內容:如課程表【如附件一課程表】
九、招生人數:30人。
十、報名資格:
(一)年滿十八歲,高級中學(含同等學力)以上畢業者,具有獨木舟活動經驗(需提出體驗活動紀錄)且對海洋
休閒運動有興趣者(協會推薦者優先錄取)。
(二) 花蓮縣學生、教師及民眾。
(三)近三個月內核發良民證(戶籍地警察單位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
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判刑確定,不受理報名: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十一、報名費:
(一)每人4500元(含保險、證照費、講師助教費、場地租賃費、器材租賃及運費、午餐便當等),
中途退訓或未參與全程訓練者,不予退費,不發給證照。
(二)協辦單位提供講習學員所需裝備及器材,自備防曬衣、水母衣、溯溪鞋、帽子、盥洗用具及防曬用品等。
(三)講習期間,交通住宿自理。
十二、報名截止日期:111 年4 月 22 日止,額滿為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報名繳交資料:
(一)報名表【含切結書,如附件二】
(二)報名費
(三)1吋半身照片【電子檔】
(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電子檔】
(五)近三個月內核發警察單位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十四、報名方式(下列方式擇一寄送):
(一)郵寄:(97010)花蓮縣花蓮市和平路341號
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 張教練
(二)電話:(03) 8326444 傳真:(03) 8344831
(三)E-mail:peace.diving@msa.hinet.net
十五、附 則:
(一)講習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建立教練三級制度規定辦理。
(二)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 70 分以上為及格。
(三)講習期間未參加學科測驗或教學實習者,不發給證照。
(四)結訓成績及格人員,由承辦單位於指定日期【假日】擔任教學實習8小時。
(五)教學實習項目,由承辦單位訂定,於實習期間不予支薪,辦單位供應便當飲用水及保險。
十六、證照年限: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發丙級運動教練證,
有效期限四年。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參加專業進修。